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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时:司法权和执法权的区别_司法权

时间 :2023-05-06 02:43:58   来源 : 互联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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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立法权、行政权和司法权,区别如下:立法权:国家制定、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;2、行政权:是依照法律规定,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、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;狭义讲来,指国家职能中,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;广义讲来,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;3、司法权: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,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。

2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主要区别:司法权与行政权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;2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性质不同;3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功能不同;4、司法权与行政权运行方式不同;5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启动方式不同;6、司法权与行政权对独立性的要求存在区别;7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公开性的程序不同;8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裁决具有终局性的差异;9、司法权与行政权对执法主体的职业化要求不同;10、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裁决依据的不同。

3、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,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:(一)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;(二)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、不完整、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;(三)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;(四)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;(五)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;(六)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;(七)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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